宿州: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(shù)調整
拂曉新聞網(wǎng)--拂曉報訊 記者昨日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,,自7月1日起,,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(shù)發(fā)生變化,,全市將執(zhí)行住房公積金繳存上下限新標準,。與上一年度相比,,月繳存基數(shù)上限標準提高530元,,下限標準提高500元,。執(zhí)行時間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,。
按照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《建設部、財政部,、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》等文件要求,,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(shù),,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(qū)城市統(tǒng)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;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應一致,,不低于5%,,不高于12%。市統(tǒng)計局公布2022年宿州市城鎮(zhèn)非私營單位就業(yè)人員年平均工資為82542元,;安徽省政府公布的宿州市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930元,。依據(jù)這兩項規(guī)定和標準,我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(shù)上限為20636元(82542元除以12個月乘以3倍),,比上一年度繳存基數(shù)上限20106元提高530元,;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最高為2476元(20636元乘以12%),單位同比補貼2476元,,月繳存額合計最高為4952元,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(shù)下限為1930元,比上一年度繳存基數(shù)下限1430元提高500元,;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最低為97元(1930元乘以5%),,單位同比補貼97元,月繳存額合計最低為194元,。
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醒,,需要辦理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(shù)及上、下限的單位及職工,,可在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,,通過市住房公積金線上網(wǎng)廳或線下網(wǎng)點兩種途徑辦理。此外,,各繳存單位應認真核對并完善本單位及職工信息,。非本單位在職職工及已死亡或領取社保退休金的人員,不得為其繳納住房公積金,。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,,應及時履行住房公積金緩繳手續(xù)。長時間斷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,,應及時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賬戶封存或銷戶手續(xù),。 (記者 徐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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